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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省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的通知
点击数:2600     发布日期:2020-09-29     发布部门:教务处

各学院,张家港校区: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表彰和奖励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开展榜样教务员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教务处人员、学院教学院长不得申报。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教学单位限报1人,张家港校区限报1人。

三、申报条件

(一)在本科教学管理岗位工作5年(含)以上,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

(二)工作严谨、管理规范,秉公办事,乐于学习,勇于开拓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创新能力强,在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取得突出业绩。

(三)服务意识强,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的管理理念,寓教育于管理、服务工作之中,积极做好管理部门和广大师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服务育人中受到全校师生广泛好评。

(四)管理育人理念鲜明,遵循教育规律,有突出事迹或感人事例,注重用崇高的师德和热心周到的服务感染学生,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学生。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推荐人选所填的《榜样教务员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稿于2020109日前发送至295456970@qq.com邮箱,联系人:仲媛,电话:0511-84401081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最终推荐1人参加江苏省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的评选。

(三)省里将在2020年全省教务年会上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榜样教务员评审通知.pdf

  附件2:榜样教务员推荐表(更新).docx

教务处

2020928